2021浙江衢州市江山市第一期编外用工招聘66人公告

业界资讯 2021-05-06

    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,根据《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    一、招聘计划

    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,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66名(具体招聘岗位、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)。


    二、招聘范围、对象

    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人员招聘,部分岗位不限户籍(详见附件1)。户籍以2021年5月10日前所在地为准,生源地是指经高考、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。


    三、招聘条件

    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    2、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,服从单位管理,遵守纪律;

    3、身体健康;

    4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;

    5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在各级公务员招考(事业单位招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,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
    6、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,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计算在内。

    7、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;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;40周岁以下为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;45周岁以下为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。

    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、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5月11日。


    四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   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(技)能测试(特定岗位)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。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会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(网址:www.czjs.gov.cn/col/col1224395/index.html)发布。

    (一)报名

    1、报名时间:2021年5月10日-11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00)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    2、报名地点: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(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)。

    3、报名者需带材料:报名表一份(详见附件2,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、打印,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),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
    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: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,不足1: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,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。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。报考岗位取消的,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。逾期未改报的,视作放弃报名,退还考试费。

    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,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,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。

    报考者填报、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材料不实,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
    (二)资格审查

    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试费用50元。

    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《准考证》,发放准考证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布。

    (三)笔试

    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(含写作)。笔试满分为100分。

   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。笔试满分为100分。

    笔试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
    (四)体能测试

    报考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、2岗位的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4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附件3。

    体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,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,不能参加面试,相关岗位不再递补。

    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,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(五)技能测试

    报考传媒集团记者、编辑岗位的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(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,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)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(50分)和专业知识面试(50分)。上述岗位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面试。

   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(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,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)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,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。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。

    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,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,相关岗位不再递补。

    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,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(六)面试

    在笔试、体(技)能测试合格人员中,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: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(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,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)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

   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,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(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,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)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

    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,相关岗位不再递补。

   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
    (七)体检

    面试(技能测试)合格的,计算总成绩。按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(技能测试成绩)×60%计算总成绩。

   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,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,按技能测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计算总成绩。

    在面试(技能测试)合格人员中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。

    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、国家卫计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政策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
    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体检。

    (八)考察

    在体检合格人员中,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: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总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。

    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,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执行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。

    (九)公示

    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择优确定的对象,公示5日无异议后,由用工单位按照《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。

    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,在面试(技能测试)合格人员中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
    五、注意事项

    1、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。参加笔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(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)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。

    2、报考人员在报名、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、招聘资格。

    3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(扶贫)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,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。

    4、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、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,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。

    政策咨询电话0570-4695355、0570-4024720。

    公告不明之处,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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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2021年江山市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.xlsx

    2021年江山市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.doc

    2021年江山市第一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.xls


    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2021年4月29日